主旨:屏東縣推動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相關政策說明
「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政策說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有鑒於國人每日有高達90%以上的時間於室內空間活動,因而制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本法管制模式採取由公部門示範推廣至私人機構,並循序漸進由大型場所逐步拓展至中小型場所,目前已成功推動公告列管全臺灣八成以上之大型場所,為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管制層面更為廣泛,環保署於110年發布「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透過頒發認證標章以鼓勵公私場所持續投入自主管理工作,藉由場所主動申請取得官方認證之優良級或良好級標章,逐步形成同類型中小型場所之競合關係,以落實中小型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管制工作,亦期望透過標章將無形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成果轉化為容易識別的標章,提供國人選擇更優質的室內公共環境與空間。
標章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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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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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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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章使用期限
(自定檢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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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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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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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項目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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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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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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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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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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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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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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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HO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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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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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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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
(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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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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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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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菌
(CFU/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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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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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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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標章後
應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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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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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後續證執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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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後續證執行1次
(定檢點數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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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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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檢前兩個月執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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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後續證執行1次
(定檢點數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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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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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及切結書
2. 符合標準之室內空氣品質檢測報告
3.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文件
4.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證書(非公告場所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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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場所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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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政府機關、鐵路車站、航空站、大眾捷運系統、金融機構、表演廳、展覽室、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場所、商場、運動健身場所、幼兒園、托嬰中心、產後護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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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規-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
2.法規-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良好級/優良級標章規格標準
3.標章圖示-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良好級/優良級標章圖示(申請通過才能下載使用!!)
4.申請書件-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申請書及切結書
5.申請書件-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文件(簡易版-非公告場所使用)
6.宣導資訊-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介紹及申請流程彙整簡報
7.宣導資訊-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研習會簡報
l委辦單位─環益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蕭郁漢 計畫經理